相关文书显示,2016年,杨紫曾签约代言Puella品牌(拉夏贝尔旗下品牌)休闲服装产品,合同期限自2016年11月26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止。但至2021年初,被告方旗舰店仍将杨紫作为该产品的代言人大肆推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已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决上海优饰服饰有限公司立即删除侵权图片并向杨紫道歉,同时赔偿杨紫经济损失25万元。目前对这部剧里的演员都有点好感,感觉演技没啥问题,我有个建议,其他台词都是现代语,但是老是单独说“吾”真的很突兀,用“汝等”或者“尔等”搭配一下吾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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